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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申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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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申报材料

[适用范围]

本系统适用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转移联单及月报的办理事项。

[使用步骤]

一、 用户注册

产生单位登录市环保局网站后,进入“网上办事”— “其他事项”—“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申报”,点击右上方“登录”按钮,进入“用户登录或注册”页面。首次申报的单位需设置用户名、密码;原转移系统注册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用户登录”按钮进入系统;填写(补充)注册信息表,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排污申报登记情况、环评及验收批复情况、贮存设施情况、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等;填写完整后提交;等待所属区环保局审核。

二、 用户登录

产生单位登录市环保局网站后,进入“网上办事”— “其他事项”—“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申报”,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用户登录或注册”页面。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用户登录”按钮登录系统。

三、 业务办理

(一)转移联单办理

1.办理流程危险废物市内转移:各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应提交转移计划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每次转移前进行市内转移联单申请,申请无需审核,可直接打印转移联单(共三联)。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各产生单位在取得“转移固体废物出市贮存、处置的批准”后,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应提交转移计划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每次转移前进行跨省转移联单申请,申请无需审核,可直接打印转移联单(共四联)。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理流程如图1所示。

2.转移计划申请方式。用户登录后,点击导航区“转移管理”进入模块,点击“转移计划申请”菜单,右侧展示市内/跨省转移计划申请页面,点击“新增”按钮,填写转移计划申请,包括废物接收单位信息、转移废物情况和运输情况等;提交后需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中心审核。

3.转移联单申请方式:各产生单位在转移计划申请审核通过后,每次转移前进行市内/跨省转移联单申请。用户登录后,点击导航区“转移管理”—“市内/跨省转移联单”菜单,右侧展示市内/跨省转移联单页面,点击“新增”按钮,填写转移联单内容并提交。申请无需审核,提交后即可直接打印联单(共三联/四联)。(网上联单申请流程请看流程图1。)

(二)月报填写

重点源产生单位应按月填写《重点源危废月报表》,填报内容包括: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量、委托处置利用量、自行处置利用量等信息。用户登录后,点击导航区“报表管理”,按企业类别选择报表类型,右侧展示报表管理页面,点击“新增”按钮填写相关信息。

(三)市、区环保局审核部门及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责任

科室

联系电话

审核

内容

1

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

固废科

68452189

82636345

产废单位转移计划申请、处置利用单位注册

2

东城区环保局

监理科

64015803

辖区产废单位注册、单位信息变更

3

西城区环保局

环境安全科

83976872

4

朝阳区环保局

监察队

65947135

辐射科

65947129

5

海淀区环保局

监理科

82571524

监察队

82571528

6

丰台区环保局

监察队

63813630-414

7

石景山区环保局

辐射科

88918570

8

门头沟区环保局

污控科

69847144

9

房山区环保局

监察队

60342128

综合科

60342660

10

通州区环保局

监察服

务中心

81599282

11

顺义区环保局

监察队

69443997

12

大兴区环保局

监察队

69232461

13

昌平区环保局

监察队

69712312

综合科

69721624

14

平谷区环保局

监察队

69961059

15

怀柔区环保局

监察队

60686976

16

密云区环保局

监察队

69060327

17

延庆区环保局

监察队

69140572

18

开发区环保局

监察队

67817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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