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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 |
申报材料 |
[适用范围]
本系统适用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办理的相关事项。
[使用步骤]
一、 用户注册
产生单位登录市环保局网站后,进入“网上办事”— “其他事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单位申报”,点击右上方“登录”按钮,进入“用户登录或注册”页面。
首次使用该系统单位需进行注册,设置用户名、密码,填写注册信息表,待市环保局审核。
二、 用户登录
产生单位登录市环保局网站后,进入“网上办事”— “其他事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单位申报”,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用户登录或注册”页面。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用户登录”按钮登录系统。
三、 业务办理
审核阶段:填写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登记表,上传经区县环保局、区县发改委盖章后的登记表扫描件,与咨询机构签订的合同扫描件。
评估阶段:填写北京市清洁生产评估申请表,上传经区县环保局、区县发改委盖章后的评估申请表,审核报告(评审版)电子版。通过评估后,填写清洁生产绩效统计表,上传审核报告(最终版)。
验收阶段:填写北京市清洁生产验收申请表,上传经区县环保局、区县发改委盖章后的验收申请表,验收报告(评审版)电子版。通过验收后,填写清洁生产绩效统计表,上传验收报告(最终版)。
审核部门联系方式:8263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