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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批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朝阳区反馈督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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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督察办综合处 时间:2017年12月15日 点击量:[] 字体:【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17年8月30日至9月29日,北京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朝阳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7年12月15日向朝阳区委、区政府进行了反馈。反馈会由朝阳区王灏区长主持,于建明组长通报督察意见,朝阳区委吴桂英书记作表态发言,李晓华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朝阳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朝阳区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朝阳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朝阳区委、区政府积极与中央及本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对表”,确立“十三五”时期“建设‘三区’,建成小康”的工作目标和疏解增绿上水平的整体思路。成立“朝阳区生态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编制专项规划等政策文件,着力推进任务落实。

  2013年以来围绕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累计投入405.5亿元,并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6年以来投入200多亿元。建成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二期)、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厂,推动清河第二、高安屯、定福庄三座大型再生水厂、京能高安屯燃气热电厂及华能电厂三期燃气机组建设。

  2017年1-8月,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535起,罚款971万元;简易程序处罚832起,罚款4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7件,提交检察院环境保护公益诉讼1件,保持环境保护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

  截至2017年8月底,朝阳区PM2.5年均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7%;地表水水质进一步改善。2016年底全区城市绿地达1.46万公顷,绿化覆盖率达47.7%。

  朝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本次环保督察工作,以此为契机,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基础薄弱区域,强化监管执法、主动查漏补缺,创新提出“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管理模式。认真部署落实9月7日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部署会精神,制定“两方案两清单”,主要领导带队,按“四不两直”开展拉练式检查。督察期间共办结案件1570件,责令整改469家(人)次,立案处罚380起,拟处罚金额79万元,立案侦查20件,行政拘留9人,约谈142人次,问责7人。

  督察指出,朝阳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少数干部、个别单位工作不到位的现象,“管行业必管环保”的理念尚未真正落实,工作责任尚未完全压实,重点工作推动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问题1、部分干部能力需再提高,少数部门职责落实需再强化

  少数干部适应新岗位、面对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能力不足。将本部门实际工作与环保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战略谋划不够、创新思维不强、解决难题的办法措施不多、推动工作不力。

  一些部门及单位履职素质欠缺、业务水平有待加强。有的不能全面领会并贯彻上级要求,影响工作效果;有的履职缺位,对关停企业疏于监管;有的对职责内应发现的环境问题没有能力识别,遗留环境风险隐患。

  考核问责针对性不强,问题导向不够凸显。考核指标体系不够完善,考核街乡的指标不足,压力传导层层弱化,存在重程序、轻效果现象,考评分差不足以体现各部门履职尽责上的差距。

  问题2、大气环境治理依旧存在薄弱环节,秋冬季综合治理攻坚任务艰巨

  扬尘管理问题仍显突出。混凝土搅拌站监管存在漏洞,搅拌站存在降尘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力度偏弱,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存在故障;在施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未能全部落实,区有关部门处罚力度明显偏低。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管不到位。污染工艺淘汰工作不实,经区有关部门确认完成工艺淘汰的家具厂仍在违规使用淘汰工艺,黑庄户、三间房、金盏等乡多个家具厂仍使用明令禁止的有机溶剂涂料。

  “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管理缺位。区发展改革委未及时有效推动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清理整治网格化工作。在账“散乱污”企业数量与实际数量差距较大。清理整治工作存在“待拆不管”现象,致使部分地区污染企业仍在运营。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存在疏漏。个别单位应急预案过于简单,要素缺失;部分街乡“六查六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落实“一厂一策”要求不彻底,存在重污染期间违规作业现象。

  年底实现“无煤化”目标仍需继续努力。劲松、呼家楼等街道四环内辖区仍偶有使用经营性小煤炉及私储蜂窝煤现象。崔各庄、黑庄户、金盏、平房和东坝等乡外来人口聚集区域经营性小煤炉较多。

  问题3、水环境治理主要矛盾出现转化,治理需要持续更需要深化

  治水“硬能力”不足的矛盾初步缓解,“软能力”差距较大。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未能全覆盖、乡管沟渠污水未能全收集、污水治理设施效能未能全发挥。区涉水职能部门治水主体责任靠后,统筹推动的主动权和主动性不强,排名靠前的责任部门在工作推进中行动迟缓。

  水污染治理工程重建设,轻管理,环境效益发挥不充分。区各级涉水单位关注污水治理设施投资及工程建设较多,对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的监管不足。大柳树沟临时截污治理工程投运不久管线就已破损。自建的15座小型污水处理站日常管理不到位,个别处于停运状态。

  群众身边的水环境问题依旧突出,治理效果体现不明显。水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与群众获得感提升不成正比,区涉水部门对“清淤”、“补水”、“日常监管”等治理环节以及群众身边沟渠水环境治理推进力度不足。部分河道黑臭水体整治不彻底。

  问题4、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绣花式管理”尚需时日

  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存在短板。生活垃圾自处理能力不足,存在露天堆放、长期积存、未密闭运输、去向不明及垃圾转运站渗滤液未经处理违规直排现象。全区在账餐饮企业一万多家,能够纳入餐厨垃圾管理的仅有一半。

  建筑垃圾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需要改进完善。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游击式”倾倒问题时有发生。建筑渣土工地出土量与审批量差异巨大且大量渣土消纳去向不明。汽修、家具行业危险废物管理不够到位,部分街乡干部对危险废物的认知及管理要求缺乏了解。

  餐饮油烟直排及露天烧烤问题屡禁不止。少数干部对餐饮油烟直排、露天烧烤等城市顽疾熟视无睹。部分街乡餐饮企业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直排油烟。一些地区露天烧烤仍未杜绝。

  督察要求,朝阳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北京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提高区级部门组织、指导、管理、协调的水平,强化基层单位协同、落实的能力,切实压实各层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权责匹配、分工明确的职责分解及绩效考评体系。要树立“大环保”的发展理念,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要以中央及本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为重点,推动环境短板问题的解决,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朝阳区应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和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朝阳区委、区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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