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17年6月28日至7月27日,北京市第三环保督察组对大兴区、开发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7年12月14日向大兴区委、区政府和开发区工委、管委会进行了反馈。反馈会由区委副书记、代区长王有国主持,周继东组长通报督察意见,区委书记周立云作表态发言,徐庆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大兴区委、区政府和开发区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大兴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环保决策部署,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大气和水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环保工作纳入“五项重点基础工作联席会议”议题并定期调度,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区级环保督查办,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环保相关方案,认真落实北京市对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取得较好成效。
2015年以来,用于生态环保资金104.6亿元,2016年“煤改电”、“煤改气”均超额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的3倍以上,淘汰老旧机动车完成任务量的2倍以上;开发区在2015年就建成全市首个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水污染治理力度加大,大兴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开发区污水纳管率、污水处理率均保持100%。2015年以来疏解整治成效明显,疏解企业数量和拆违面积均位居全市第一;2016年完成“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3000余家,超过市级任务三倍以上。环保监管不断强化,2015年以来侦办环境领域违法案件7起,行政拘留5人,刑事拘留9人,大兴区环保执法处罚金额及征收排污费金额均位居全市前列。
大兴区、开发区高度重视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严查严处群众举报案件,并向社会公开。环保督察期间,督察组交办的635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共责令整改251起,立案处罚260起,约谈46人,问责4人。
督察指出,大兴区、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面临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在工作推进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生活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不规范、“散乱污”企业环境问题突出、城市环境管理粗放,大气和水环境质量与群众期盼还有明显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问题1、工作落实与考核问责不到位
部分领导干部依然将大气、水污染、“散乱污”企业等环境问题归于客观因素,存在畏难情绪。在“散乱污”企业清退工作中部分相关部门和镇街等待观望、以拆代管,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推进力度不够。
大兴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考核问责不到位,2016年清退非法物流企业工作、永久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未完成,均未实施问责。
区相关部门之间配合落实乏力,区城管部门2016年处罚310起,仅向环保部门移交44起,只占应移交数的14.2%。
环保“网格化”实施不力,基层镇街环保网格员存在环保职责不清晰,对日常发现问题上报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
问题2、大气污染治理存在薄弱环节
机动车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物流货车(柴油车)尾气排放、道路扬尘污染问题突出;汽车服务行业监管存在漏洞,存在租赁三元催化转化器,扰乱车辆正常检测秩序的现象。礼贤、安定两个进京口未设立检查站开展外埠进京车辆排放监管工作。
部分区域和企业大气环境治理形势严峻。观音寺街道8家大型燃气供暖单位低氮改造工程进展缓慢。“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和工业企业监管力度不够,青云店、长子营等镇存在应上未上“六必清”清退台账现象,魏善庄、黄村等镇存在清理取缔的企业仍在违规生产。开发区核心区的印刷、包装企业分布集中,生产工艺相对落后,挥发性有机物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垃圾污染、餐饮油烟、工业废气、扬尘污染等扰民问题多发,在投诉举报总量中占比较高。
扬尘污染问题突出。市政及园林绿化施工工地监管不到位,京开高速拓宽工程(魏永路至庞各庄段)施工现场土方苫盖不完全,重点线性工程(高速、轨道)建设施工工地裸露地面未进行有效苫盖,北京轨道交通新机场一期工程07标施工现场没有设置密闭垃圾站,出入口未设置冲洗设施;长子营镇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置冲洗设施、土方裸露苫盖不完全以及南侧和场内道路未进行硬化。西红门镇存在拆迁工地建筑垃圾苫盖不到位问题;西红门镇十二村、黄村镇高家堡村和瀛海镇南宫村的三家建筑垃圾粉碎厂无扬尘污染防治设施或设施简陋。
问题3、水环境治理形势十分严峻
2016年大兴区11个断面(共12个断面,其中一个无水)不符合水功能区要求,超过90%的断面水质属于劣Ⅴ4类;凉水河马驹桥断面水质主要污染物浓度呈上升趋势;大龙河皋营桥断面(国家断面)和凤河营闸等3个市级断面现状水质距目标考核要求差距还较大。
重点工程进展缓慢,大兴区永久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未如期投运,新凤河流域、凤河下段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截至7月底尚未开工,开发区路南区污水处理厂按要求应于2015年底投入运行,但截至7月底仍未投入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监管不到位,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欠账多,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严重;观音寺街道等老旧小区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存在雨污混流现象;黄村再生水厂、天堂河再生水厂和西红门再生水厂出水水质有超标现象;瀛海污水处理厂有露天堆置污泥问题。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清退工作未能按期完成,礼贤镇黎明村北京悦然牧业有限公司、采育镇北京市山田养殖有限公司未完成规模化养殖禁养区清退任务。
问题4、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不规范
中转站垃圾处理处置不规范,黄村镇后辛庄村和李村、瀛海镇、长子营镇以及榆垡镇等地的垃圾中转站未进行密闭处理且无渗滤液收集、贮存等设施,黄村镇后辛庄村和李村的垃圾转运站大量垃圾露天堆存。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消纳管理落实不到位,截至2017年6月底,全区餐厨垃圾规范收集率49%,收集、运输及消纳等环节均存在不规范现象。建筑垃圾消纳管理有漏洞,大兴区取得建筑垃圾经营许可运输企业68家,车辆1180台,其中纳入2017年监控管理系统的车辆有595台,入网率仅为50.4%,585台游离于监管之外;截至2017年6月底,全区共办理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173件,办证率仅为79%;北臧村镇天堂河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庞各庄镇保障房项目、生物医药基地限价房项目等工地实际建筑垃圾产生量和审批产生量不符。
督察要求,大兴区、开发区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北京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凝聚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共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规划统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改造、污水治理、垃圾处理、污泥处置、生态建设等项目。全面落实环保“网格化”监管和“河长制”要求,切实提升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大兴区、开发区应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和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大兴区委、区政府和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