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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批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丰台区反馈督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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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督察办综合处 时间:2017年12月14日 点击量:[] 字体:【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17年6月28日至7月28日,北京市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丰台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7年12月13日向丰台区委、区政府进行了反馈。反馈会由丰台区冀岩区长主持,姜贵平组长通报督察意见,丰台区委汪先永书记作表态发言,于建华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丰台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丰台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采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长效机制,2015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涉及环境保护工作议题共305次,区委书记、区长批示批转各类环保问题文件达260余件,有力推动了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2015年以来,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28.9亿元,保障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大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已全部完成;通过煤改电、棚户区改造等方式取消平房区取暖用煤4.75万户;累计淘汰老旧机动车、黄标车32.3万辆。建设污水管线53.092公里、再生水管线39.3公里、再生水厂2座;开展中小河道治理工作和加快不达标水体治理,完成小清河等11条河道主体工程,累计铺设截污管线18.2公里。建成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对辖区11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全部完成治理;每年实现餐厨垃圾规范化收运2万余吨;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利用率、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为100%。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环保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数量和处罚金额不断增长。

  大气、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2016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累计浓度为79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18%。全区水环境质量有了一定改观,在全市城乡环境综合评比中名列前位。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6.35%,林木绿化率达到39.75%。

  丰台区高度重视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察组交办的1425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责令整改256家,立案处罚230家,罚款金额105.7万元,行政拘留5人,约谈84人(126人次),问责7人。

  督察指出,丰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环保职责分担不到位与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依然存在,主动作为的冲劲仍显不足,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的力度仍不够大,影响了环境质量的持续快速改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问题1、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不够有力

  个别区域重发展、轻保护。在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方面仍显不足,部分街道(乡镇)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一些区级部门和街道(乡镇)基层干部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概念比较模糊。部分街道(乡镇)存在大量违法建设,“散乱污”企业大量存在。局部地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存在“靠山吃山”的情况。

  环保重点工作重部署、轻落实。区主管部门自2016年4月起,就“散乱污”清理整治相关工作发文90余份,但是全区“散乱污”企业仍然存在台账不全、定性不准、关停整治落实不够的问题。区有关部门未开展水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竣工验收工作。自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全区尚没有查办过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

  考核问责重形式、轻追责。区有关部门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都未完成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要求的新能源车替代任务,区环保效能考核打分均为满分。个别乡镇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被发现存在劣质煤使用现象,按照考核要求单项应不得分,最终却只扣6分。对考核结果的应用也存在不足,没有对考核结果不理想的单位进行追责。

  问题2、大气环境治理难题破解乏力

  机动车排放监管力度较弱。2017年1-6月,共检查机动车约37万辆次,处罚168辆,处罚数量在全市排名靠后。重型柴油车执法检查14468辆,仅完成全年任务的24.1%。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行为监管不力,监管计划不实,没有指标要求,今年以来仅检查68辆次,处罚1辆。

  扬尘管理问题突出。部分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措施仍不到位。渣土运输车管理存在缺失,全区在册渣土车470辆,纳入监控管理系统的仅有274辆,另外还有大量非法运营渣土车存在。渣土车扬尘违法行为监管力度较弱,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区有关部门对工地内渣土车处罚分别只有1次和4次。在夜间渣土运营高峰时间,没有针对性监管措施。

  重污染应急细节落实不够。应急预案制定不严不实,部分停产企业仍被纳入空气重污染预警停限产企业名单。空气重污染停限产措施落实不到位。抽查的11家企业中有4家企业涉嫌在空气重污染期间未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停止相关作业,有些企业存在逃避检查的情况。

  问题3、水污染治理工作进展缓慢

  环境治理措施质量标准不够高。6个国家和市级考核断面中,有3个未达到考核标准,9个区域补偿跨界断面中仍有5个补偿断面不达标。2017年需完成82个万吨以上排污口治理工作,截至6月底仅完成18个。丰草河、马草河、旱河补水工作推进缓慢。

  污水处理设施环境效益未充分发挥。配套管网建设明显滞后,造成处理能力闲置情况严重。河西、青龙湖再生水处理厂处理能力闲置率分别为40%和90%。河西地区污水管线覆盖率仅为30%,主干管网尚未完善,尚有81.5公里的雨污合流管线污水直接入河。11座村级污水处理站长期超标运行。

  水体治理项目时间进度不够快。蟒牛河部分河段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虽然于2016年完工,但是整条河道的整治工作4个标段均未按要求同时完成。2017年底需完成治理的5条黑臭水体,整体进展也较为缓慢。九子河、牤牛河、佃起河仅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小清河南北支沟还在调整设计方案,没有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垃圾渗滤液处置管理不规范。垃圾收集设施大部分渗滤液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收集处理。2015年-2017年6月30日期间,部分未配套建设收集井的垃圾中转站,将渗滤液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造成环境污染。

  问题4、城乡结合部环境管理矛盾突出

  基层环境保护职责未落到实处。南苑乡、南苑街道、和义街道和长辛店镇等地,一些“散乱污”企业未列入台账,也未认真清理整治。“网格化”环境监管仍存在差距,没有建立专职的环保网格员队伍。“河长制”各项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基层工作人员和周边群众普遍存在“河不知长”情况。

  村级组织环境保护意识淡漠。部分村干部在环保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对于一些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制止不坚决,甚至视而不见。天峪沟非法砂石开采行为存在了十多年,村级组织监管缺位。长辛店镇太子峪村留霞峪,有大片林地树木被盗伐,土地用于搭建违法建筑出租。河西地区还存在盗采地下水问题,城乡结合部地区存在大量非法砂石厂。

  督察要求,丰台区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北京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借助丰台区域规划功能调整的有利时机,结合首都“南大门”的区位优势,坚决退出与首都定位不相匹配的产业,加快推进区域内环境整治工作。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顶层设计,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要压实环保工作责任,加大对问责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扬尘、餐饮油烟等污染突出问题,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督察强调,丰台区应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和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丰台区委、区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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