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全面工作,兼管国际合作工作。
负责本市水污染防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及审批工作,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水污染防治协作联络协调工作。
分管水环境管理处、行政审批处(环境影响评价处)、区域协调处,市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中心。联系区环保局。
负责本市环境保护督察、行政事务、政务公开、宣传教育,机关服务管理及内部安全保卫、环境信息化工作。
分管办公室、宣传教育处,市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综合处(北京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环境保护督查处)、督察一处、督察二处、督察三处、督察四处;市环境保护督察中心、市环保宣传中心、局机关服务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